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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香蜜校区
意昂2注册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是一所贯通小学、初中、高中的十二年一体化新型公立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现有四个校区,在校生5500余人、教职员工550余人。自2013年办学以来,学校持续推动管理、课程、技术、队伍、空间变革,取得突出办学成效,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持续攀升,为中国公立学校管理创新和课程变革输出了丰富经验,先后获得全球基础教育风向标学校TOP100、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教育改革领跑学校等荣誉。
学校深入推进课程变革,构建了由基础课程、拓展课程、特需课程组成的课程谱系,提供400多门校本课程吗,实施小班制、分层制、选课制、走班制、导师制、书院制等新型教学模式。学校协同腾讯、大疆、比亚迪、大族激光等深圳头部企业,共建了航空航天、汽车工程、仿生机械、数字制造、海绵城市、河道治理、海洋资源、微观世界、生物基因、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物联、5G技术、大数据、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漫设计、影视媒体等18个国内外一流的创新实验室,让学生像科学家一样思考问题,像工程师一样解决问题。师生获国家专利26项,在各类科技比赛中获奖人数居全市第一,科技教育特色日益鲜明。
学校深化技术变革,建设了虚拟学校“海豚学院”、“明德B站”,组织老师录制微课7000多节,课程总访问量近350万人次。学校建立六大智能化移动管理平台,建成近百间全时空自动化管控物联教室,被评为教育部智慧学校示范学校。
学校深入推进管理变革,参照世界教育先进国家及地区公立学校改革的成功范例,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实施教师双向聘任、薪酬激励、职称评审、绩效考核、阶梯培养等制度,不断激发教师活力。同时邀请了一支由社会精英和成功人士组成的客座教师团队,教师队伍更加多元、专业。学校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福田区政府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发起成立明德教育基金会,每年向学校专项资助,支持学校教改。
办学十年来,学校坚持“打开边界,融通未来”的办学理念,以“建设自由开放的未来学校,培养引领时代的创新人才”为使命,致力于在世界坐标上创造中国学校的崭新样态。
鲁江,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余年,在高校工作7年,在各类公民办学校工作20多年,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过6年,当过教师、班主任、主任、副校长、校长、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熟悉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深圳教育系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先后被评为2020年深圳教育改革年度人物、广东省南粤专家型校长、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名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鹏城青年成才勋章等荣誉。被聘为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深圳市政府督学、福田区督学、福田区人大代表、腾讯高级教育顾问、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深圳大学硕士生导师。出版教育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多项国家级及省市级科研课题。
在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担任校长以来,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在继承中发展,持续推动体制变革、管理变革、课程变革、技术变革、人才变革,以“建设自由开放的未来学校,培养引领时代的创新人才” 为使命,以“打开边界,融通未来”为办学方略,积极整合政府力量与腾讯资源,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将学校发展带入新的阶段,学校发展呈现新的生机与活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在国内教育界形成较大的示范效应。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高中阶段学校:《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区一级学校996元每生每学期,市一级学校1041元每生每学期,省一级学校1131元每生每学期。
●收费依据:(1)义务教育阶段: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2)高中阶段:《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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