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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工资高”阿姨用假身份应聘

2024-08-20 1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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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谌先生与花木兰公司签订的“家庭服务中介协议”中,有一句字体加大加粗的“温馨提示”。受访者供图

  在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当下,仍存着一些需要加快解决的共性问题,如“家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家政企业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家政服务各方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明确和保护”等。近期,就有不少消费者以“不好找、不好用、不放心”来形容家政服务中遇到的烦恼。“在深圳,想找个合适的阿姨,运气真的很重要”,一位宝妈如此吐槽。

  一年前,刚出月子的李女士通过“娃咋带”平台找了一名育儿嫂。“阿姨的能力是挺不错的,干活勤快,做的饭也好吃”,雇佣的前三个月里,李女士对阿姨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后来有一天,她说家里的老人摔断了腿,希望可以回老家几天”,李女士说,此后阿姨就不断找借口延迟回深圳。每次沟通的时候,除了含糊表明老人还需要照顾外,连交代的语气也是匆忙的,似乎有事情隐瞒。而之前说好的几天假期,最后演变成了长达一个多月的“缺岗”。

  就在这时,李女士与一些宝妈交流后发现,大家都有相似遭遇:即阿姨以“老人摔伤、生病”为由请假,结果假期一再延长。因而众人一致猜测:实际上阿姨是接了月嫂的私单。“相比于育儿嫂数千元的工资,月嫂普遍都是上万元且时间短。运气好的话,一个月后还能回来上班”。

  失去耐心后,李女士便主动联系了平台物色其他人选,并明确告知阿姨“不用再来了”,新的育儿嫂也将在数日后上门。然而此时阿姨不仅快速“返岗”,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登门。据李女士回忆,阿姨当时手上提着水果来按门铃,吓得老人没敢开门。后来阿姨还在楼下坐了半天,给老人打电话时则称自己只是很想念小孩,回来看看。“她是想打感情牌回来继续上班,但我已经不想再用她了”。

  无独有偶,被“吓了一跳”的还有家住龙岗的陈女士。今年3月,其在福田一家公司聘请了阿姨负责家务和照料小孩。前几日,阿姨的表现不错,不管是看孩子还是做家务都尽心尽力,陈女士坦言能找到一位综合素质俱佳的阿姨十分难得。然而,令陈女士隐隐感到不安的是,阿姨的相貌与身份证照片有出入,“身份证里年龄是48岁,头像也年轻貌美很多,但实际看起来阿姨像是50多岁”。

  于是有一晚,陈女士便找了个理由让阿姨到楼下超市买菜,并先行垫付。待微信转账时终于发现端倪。“家政和阿姨提供的身份信息显示,名字最后一个字是‘英’,而微信转账中显示最后一个字是‘婵’”。陈女士趁机委婉地向阿姨打听情况,没料想她回答得十分坦然:“这是我出嫁前的名字,出嫁后改了名,花了300块”。

  只是这样的理由并没有让人心安,考虑到其服务能力尚可,陈女士决定再观察几日。随后,在聊天中得知,阿姨因丈夫家暴而离婚,孩子沉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自己出来干家政就是帮忙还债。“这下真的不敢用了”,为了进一步确认身份信息,陈女士便主动联系社区网格员,要求上门登记居住信息。此时,阿姨一直以没带身份证和不记得号码为由推脱,早有准备的陈女士便跟阿姨提出可以使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

  随着阿姨多次尝试,人脸信息始终无法匹配,就此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网格员的询问下,阿姨承认是使用妹妹的身份证信息在家政公司登记,并辩称:50岁以下家政人员更受欢迎、工资会更高。“我已经超过50岁了,找一份高薪的家政工作不容易”。

  相比于家政人员要“用得放心”,谌先生则更希望家政服务机构能“用得省心”。作为典型的双职工家庭,谌先生一家自孩子出生后,便一直聘用阿姨来分担家务和照顾“一老一小”。然而今年3月,谌先生向深圳市花木兰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家政需求以来,已先后更换5名阿姨,最后还陷入了退费难的困境。

  “前期介绍的时候,说自己深耕行业多年、阿姨经过专门培训,稳定性强、服务专业,后期则让我们多检讨自己的问题”。据谌先生透露,第一位上门的阿姨是该公司强烈推荐的,但到家之后发现,阿姨记性差,做事丢三落四,基本服务能力一般。“最重要的是阿姨听力不太灵敏,很多事情要重复表达甚至靠‘吼’,她才能听清”。而后续更换的几个阿姨,服务时间仅有数日或一日,便以“身体不舒服,医生建议多休息”“无法胜任这份工作”为由主动提出换人申请。

  如此频繁的更换也给谌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稳定性是我们请家政最看重的,如果这点都做不好还有什么意义”,无奈之下,谌先生便提出退还5500元“中介费”的诉求,花木兰公司则以“并未违约”为由拒绝。

  据介绍,当初在达成家政需求时,谌先生与花木兰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服务中介协议”,谌先生与阿姨分别为甲方、乙方,公司则为丙方。当中约定:乙方向甲方提出辞工时,须提前10天申请。显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而谌先生认为花木兰公司不仅对阿姨服务技能、专业能力等宣传过于夸大,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也并未做到承诺的“零接缝”。

  更令人气恼的是,正当谌先生想依据服务协议条款和内容进一步合理申诉时,却感觉自己遇到了“霸王条款”。根据协议内容,对于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说明中,已基本厘定了包括工资结算、如实说明身份信息、健康信息在内的违约情况,内容多达8条。而对于作为丙方的花木兰公司,违约责任中仅有一句:丙方故意隐瞒乙方的真实信息,或串通乙方骗取甲方中介费的由丙方负责赔偿。

  甚至,在该协议最后,还有一句字体加大加粗的“温馨提示”: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理解本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之后,意昂3平台不退,可暂停,可转让,应按约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随着双方协商无果,谌先生多次通过深圳市民生诉求平台登记个人“退费”诉求。但谌先生表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的回复短信显示,该问题属于家政服务纠纷,建议向商务主管部门反映。而福田区商务局则在回电中表示,“无执法权”“无法对虚假宣传事实予以认定”。

  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员表示,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坚持各自主张,目前已建议谌先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所谓的“霸王条款”,其只是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明显不公平条款的一个俗称。“霸王条款并不等于格式条款,但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对方权利,或者加重对方责任的,那么就属于霸王条款”,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边疆认为,上述谌先生签订的协议中,花木兰公司是一个中介,而合同的履行主体主要是雇主和家政人员,因此从协议的违约责任内容来看,并不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反倒温馨提示部分写到的‘合同签订之后,不退’等明显有违公平原则的限制性条款,可能存在霸王条款情形”。另外,上述协议的内容也不清晰、不明确,这也是各方发生争议后无法依据合同有效解决纠纷的源头。

  此外,在大量的实践中,除部分与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工外,多数家政工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是纯粹的劳务关系。在此情况下,为明确家政工和雇主在发生争议和出现风险之后的责任划分。边疆表示,应当在所签订的合同中细化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注意条款细化,约定服务时间、地点、价格、项目、承担的责任等。

  “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服务合同时,应认真阅看合同条款,审慎关注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如遇纠纷,边疆建议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请求介入调查处理,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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