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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开发区警方:某汗蒸房不执行涉疫通告被处罚

2024-06-03 1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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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昂2平台根据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盐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通告》发布以来,开发区公安分局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4日凌晨,分局新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新都东路某酒吧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按规定要求顾客佩戴口罩,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分局依法对该酒吧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国庆假期,人员、车辆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各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筑起安全防线。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根据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盐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通告发布以来,开发区公安分局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予以查处,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7日,分局步凤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前进路某沐浴汗蒸房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未按规定对入店顾客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未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国庆假期已经结束,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各经营业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筑起安全防线。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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