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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地通报8名密接者行动轨迹!多地发布紧急提醒!

2024-08-22 1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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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综合自商丘日报、孟津发布、清丰发布、新乡日报、焦作疾控、网信鹤壁、网信商丘、河南疾控

  2021年10月26—27日,梁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陆续接到山东省等多地协查函,函中涉及5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有行动轨迹。目前5名密接接触者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密切接触者在我区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8日13:20—14:00,密接人员石某一家三口在商丘火车站下车经南广场出站,后在对面“河南烩面馆”吃面,并到附近永丰超市购物,然后乘坐三轮车。14:15换乘商丘至单县大巴。

  10月20日11:35—12:10,密接人员冯某曾在港汇万达商场有过停留;12:50—13:15在新建路货场路交叉口“利民羊汤烩面家常菜”用餐,16:00在火车站搭乘22路公交车(豫ND0196)至观堂镇机场站下车。

  10月25日12:30—13:10,密接人员孟某曾在中州路文化路交叉口北的“大厨鱼头馆”用餐。

  请同时段在“河南烩面馆”、永丰超市、港汇万达、“利民羊汤烩面家常菜”、22路公交车、“大厨鱼头馆”与相关密接人员可能发生同时空伴随的居民及相关场所、车辆的工作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报告,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1年10月26日16:48,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孟津区杨某、郭某某属于山东省五莲县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杨某,男,30岁,现居住在孟津区城关镇。郭某某,男,47岁,现居住在孟津区城关镇。

  2021年10月18日上午杨某、郭某某自洛阳龙门高铁站乘坐G2261次7车厢到徐州东,和山东确诊病例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两人10月20日15:40乘坐高铁到达洛阳龙门站,自驾车返孟。杨某10月21-22日驾车到单位上班,午饭均在单位食堂就餐,下班后均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0月23日驾车到区人民医院检测核酸,8:25到区人民医院门口后到门诊挂号、缴费(手机支付)后到采样点,大约在8:30离开区医院,8:50到达振兴路王源牛肉汤馆吃早餐,下午约15:30驾车到区人民医院取核酸检测报告;10月24日—26日杨某在工作单位未外出。郭某某返孟后,曾于10月22日晚9-10点到上店社区西门口路西王老三烧鸡店吃饭。

  10月26日下午杨某、郭某某已经集中隔离实施医学观察,10月23日以来两人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与密接人员杨某、郭某某的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按要求自觉落实防控责任,主动做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针对目前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截至目前,孟津区尚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公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及时主动报备行程,积极配合防控措施;持续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遵守防控要求,关注健康码变化;持续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卫生习惯;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2021月10月26日,接到市疫情指挥部转发山东省疫情指挥部的协查函,协查山东省一名新冠肺炎病例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关某某。关某某,女,21岁,清丰县韩村镇某村人,已完成2剂次新冠疫苗接种,于2021年10月26日17:30集中隔离,当日核酸检测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该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11:37自洛阳龙门站乘G2260次高铁,于12:10到达郑州高铁东站,16:50自郑州长途客运中心站乘大巴(豫J88979)到濮阳市飞龙车站。

  19日12:10左右在清丰亭西南角的兰州拉面购餐。18:00左右再次到兰州拉面购餐。

  20日12:00左右在福嘉百货东侧李记重庆酸辣粉店购餐,18:45左右到将军路中段城关镇一分利综合门市购物。

  24日19:50左右在惠丰路与朝阳路东北角路边摊秦记武汉正宗热干面购餐。

  25日18:00左右到清丰县南门附近的时光壹美美容店纹眉,19:50左右到清丰县南门十字街老三串串香购买食品。

  26日12:10左右到惠丰路与朝阳路东北角李记重庆酸辣粉店购餐、12:40左右在县一实小北路口西侧志伟水果行购物。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关某某有过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所在单位、疾控中心等报备,并按相应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

  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尤其是近期西北旅游相关疫情波及范围广,潜在风险人员跨地区流动性大,病毒传染性强,加上秋冬季气候因素的叠加,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增大。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市民主动报备行程信息。全市各社区(村)、法人单位正在进行近期有涉疫地区活动轨迹人员的排查工作,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如果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信息,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重点场所强化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把戴口罩、测体温、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及通风消毒作为刚性规定,防止流于形式。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各重点场所在人员排查时,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学校严格疫情防控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有专兼职领导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全体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培训,认真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加快医校协同对接,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流感疫苗,确保学校安全。

  四、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物。从10月27日起,新乡全市范围内各零售药店销售的退烧类药物全部下架,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等药物须顾客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广大市民如出现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五、个人提高健康责任意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出省、不跨市县,确需出省的要做好自我防护,在离新或返新前提前48小时向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协助、配合、服从社区防控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不主动报备、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1. 境外来(返)焦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报告,在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达到焦作后,继续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周个人健康监测,个人健康监测期间,每周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

  2.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要及时、主动向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报告,其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需做核酸检测。

  3. 低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持“绿色健康码”通行,其中,现有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来(返)焦人员还需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立即做1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鹤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

  10月份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返鹤来鹤人员,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最新疫情信息和病例活动轨迹。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非必要不出省不跨市县流动。跨省市旅行、出差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提前了解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外省返(来)鹤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等。

  前往酒店、餐饮店、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影剧院、酒吧、网吧、展馆、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和聚集性场所时,要遵守测温、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接受社区(村)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其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聚集。

  应坚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口罩务必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

  拟举办聚集性活动,如各类展演、会展、演唱会、比赛、庆典活动等,能暂缓举办的尽量暂缓举办,能线上举办的尽量线上举办,对于确有必要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尽量控制规模、缩短时间、减少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近日,我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疫苗禁忌症者,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商丘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您:

  一、积极主动报备。近14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国内最新中高风险区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商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商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做好健康监测。省外出差或旅行返商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旅居史。

  四、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务必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群众,及早就近接种疫苗。

  第四类,密接、密接的密接、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在疫情防控中至关重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从5个方面开展“大管控”工作。

  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明确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

  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剧院、KTV、上网服务场所、社区棋牌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把戴口罩、测体温、核验交通码通行和通风消毒作为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各餐饮服务场所要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全市旅游景区都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省外来郑游客,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严格落实游客健康码查验、检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

  严格落实大型活动管控。规范大型活动疫情防控评估工作,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活动所在地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5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仍按照市县两级评估的程序落实评估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对已经预定的展会活动,能暂缓举办的尽量暂缓举办,对于必须举办的展会,尽量控制规模、减少人数、缩短时间。

  严格落实应急演练任务。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对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储备和启用工作。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集中隔离点储备库和管理专班工作人员储备名单。

  针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报点评,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将督查纳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专班)对各区县(市)月度考核工作中。

  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意昂官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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