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服务项目
【反拐宣传】关爱妇女儿童反拐知识要掌握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根据具体情节,将处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是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域众多,犯罪手段也由单一的诱拐、偷盗向采取绑架、麻醉、抢夺手段转变,侦破难度加大。
二是拐盗抢儿童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加剧,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显增多。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全民的参与。因此,每个公民都应积极参与反拐行动。我们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国的法律,宜传反拐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预防被拐实的防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
1、找工作应当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
4、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你不熟悉的人到陌生地方;
6、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外出证明及其他重妥原件和复印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7、要把自己工作和居住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告诉家人和朋友,最好也把自己同伴或工友、老板的联系方式告诉家人和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去向;
8、要确保身上有足够在城里生活两周的钱。否则,可能因生活窘迫,你不得不轻信给你介绍工作的人。
2、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
7、外出期间,把自己的所在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诉家人和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去向。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要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看管;
(9)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10)如您的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背在胸前;
(12)将孩子放在自行车后座时,注意系好安全带,或让一名家长在后面看着;
(14)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
(17)如果您为外来务工人员,您的孩子小于3岁,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等人员流动比较密集的地方,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那么您更应对此予以重视。
(1)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2)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线)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
(4)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5)教育孩子,如上学或放学没有家长接送的情况下,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不要走偏僻、人烟稀少的小路;
(7)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接触,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品、玩具、物品等。
妇女、儿童是人,不是商品,拐卖妇女儿童是侵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买方的配合,人贩子是无法达到其目的的。因而,刑法规定了惩罚。卖方(人贩子)的同时,也对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明确了处罚。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规定根据收买行为的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处罚。
1、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有关罪的规定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上述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处罚;
5、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要教育身边的干部群众,教育自己的亲人不要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为妻,不要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为子女,向他们宣传国家法律,使其知道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都是犯罪行为,依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2、如发现已被控制人身自由,保持镇静,设法了解买主或所处场所的真实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基本情况;
3、向人贩子、买主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
4、采取写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外人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5、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意昂2娱乐
本文由:意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提供